在突出政务公开透明方面,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水电气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按规定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若无法律法规等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
此外,对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相关违法违规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公用企事业单位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评比认证和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等,要依法追责。
申请破产不等于可以不还钱
制度不保护老赖
今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其中,温州市开展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为个人破产制度的试点。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分析称,通过建立健全自然人破产制度,能够给予“诚实而不幸”债务人重新开始的机会,清理市场信用垃圾,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不过这一制度对债务人并非没有负面影响,也不是老赖的“保护伞”。财经学者邓新华表示,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是,个人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申请破产,需要受到一定时间(3-7年)的财产和消费限制。例如香港明星钟镇涛曾申请个人破产,在4年的破产期间,钟镇涛的住宿限制在4000至8000港元、饮食限制在2000至3000港元。
李曙光也表示,个人破产就是宣告对个人的所有收入来源进行控制,对个人的财产进行控制。而豁免债务是有条件的,除了你的基本生活费用和基本的生活保障,所有的钱都应该属于债权人,也不是说马上就豁免,像美国要七年,香港要五年,这个期间你还要不断地还债。
邓新华进一步称,当中国推行个人破产制度之后,债权人必然会减少借贷给个人,或者提高利率,这无疑会增加个人融资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