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昭通市政府食安办积极创新食品安全宣传方式,运用“互联网+食品安全”模式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推送至村社群众,打通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在昭通市政府食安办的统一组织下,昭通市、县两级政府食安办建立了市级、县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微信群,其中市级微信群1个,县级群11个,成员覆盖了市、11县(市、区)、146个乡(镇、街道办)部分(每个单位1名)食品监管干部职工和1271个村(社区)食品协管员或村干部。截止目前,12个群共有群成员1900余人。
村委会组织村干部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部署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实现市、县(市、区)、乡(镇、接到办)、村(社区)四级联动。市政府食安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科普信息发布工作,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每月定期通过市级微信群发布1期(每月共4期)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市政府食安办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主要宣传有毒野生菌中毒防控、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食物中毒防控、集体聚餐注意事项、健康饮食、食品安全维权、食品品质识别、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科普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市政府食安办发文要求市级微信群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后,县级微信群必须在6小时内转发,村干部接收信息后必须在6小时内转发至村民小组组长,村民小组组长在接收信息后务必在24小时内通过微信、村务公开栏信息专版、村民座谈会、宣传单等方式向村民传达,确保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相关信息第一时间传达至县、乡、村、社以及全市(居)民。
村民小组向村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为规范市、县(市、区)微信群管理,市政府食安办制定了群成员入群要求、群成员“十不准”纪律要求、信息发布机制、约谈提醒、通报等群管理制度,明确了网信部门、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在微信群管理中舆情处置、违法广告、违法传播等方面的处置职责,确保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群健康运行。市政府食安办工作人员分别加入11各县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微信群,及时掌握11个县级群的信息传播动态,提醒和督促科普信息按时转发,确保县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群顺利运行。截止目前,群管理员采取不同方式提醒50余次,市政府食安办对群运行情况进行了3次通报,促进了12个微信群良好运转,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自7月份以来,市级微信群已发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30余期,据不完全统计县(市、区)群成员转发(发布)食品安全科普知识500余期次,乡(镇、街道办)及村(社区)群成员转发食品安全科普知识40000余期次。